执行手记 | 他“跑” 她“追” 他“插翅难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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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2日 | ||
一年三百六十五日, 多是横戈马上行。 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普通执行干警, 他们不是在执行的路上, 就是在执行。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这天清晨还不到四点,睡梦中的执行法官孙悦接到了申请执行人赵某的电话,得知被执行人张某要“跑”,孙悦带领团队上演了一场“速度与激情”的较量。 案情简介 赵某与张某因感情纠葛期间的经济纠纷诉至栖霞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张某偿还赵某一万元欠款。立案执行后,法院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张某却置若罔闻,既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还款义务。 面对张某的漠视,法院并未止步。经深入调查,执行法官孙悦了解到张某在某物流站工作,月工资约为五千元,便前往张某的工作单位与物流站老板王某进行沟通,希望其协助法院截流张某的工资收入。起初王某对法院的要求表示抗拒,不愿履行协助义务,孙悦便向其释法说理,详细解释了法院的执行程序和协助义务的重要性,经孙悦耐心劝说,王某最终同意将张某的工资收入打到法院账户。因涉及金额较小,王某、张某与孙悦协商决定,每月直接将资金转账至赵某账户,剩下的钱再发给张某,最终各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孙悦予以附卷。考虑到张某需要用微信给孩子交学费,孙悦在征求了赵某的意见后,解除了对张某微信的冻结。
本以为案子到此就结束了,王某与张某能按约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但赵某随后向执行法官孙悦反映,张某并未履行协议内容,要求法院对张某采取拘留措施。随即孙悦联系了物流站老板王某,但王某态度恶劣,声称此事与其无关,仍将工资发放给张某。而张某对法院的传唤也仅仅是“没有时间,不去”。问其何时履行法院判决,将欠款还给赵某,也是表示“有钱就给了”。 张某,我院依法对你进行传唤...... 我没时间,不去! 你何时履行法院判决,将欠款还给赵某? 有钱就给了! 鉴于物流站老板王某在签收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履行协助义务,被执行人张某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二者行为已经触碰法律底线。因此,执行法官孙悦依法对王某作出预处罚决定书,并对张某采取拘传措施。 张某从事物流配送工作,通常在清晨四点左右便出发工作,孙悦遂联系张某,要求其于行动当日到庭配合执行工作,但张某仍置之不理,依然我行我素,自顾自开车离去。在得知此情况后,孙悦当机立断,决定采取一辆警车跟随张某车辆,另一辆警车半路拦截的行动方案,以确保张某拘传到庭。经过一路的“你追我赶”,从桃村到徐家店再到莱阳,最终在执行压力之下,张某在沐浴店公路站停车配合执行工作。 峰回路转 面对执行法官的械具和严肃训诫,张某及王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们诚恳地向法院认错。张某恳求法院考虑其孩子年幼、家庭困难等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宽限,并承诺下月工资发放后会主动将欠款交至法院,赵某亦表示愿意给予张某一次机会。 执行法官孙悦在训诫了王某和张某后,也向他们详细解释了法律的规定和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并告诫当过兵的张某,作为一名党员和退伍军人,更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如果再藐视司法权威、拒不履行义务,法院不仅会采取拘留措施,还会向其党支部发送司法建议。欠债不还虽属个人行为,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逃避执行则是对法律的藐视。作为曾经的军人,作为一名党员,张某你更应该明白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重要性。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感谢法院的善意文明执行,今后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再做出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栖霞法院将始终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司法尊严的初心使命,对任何藐视法律、逃避执行的行为都将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法律的公正与权威得到切实维护,栖霞法院每一位执行干警一直在路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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