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山东法治报】源头发力调解为本 法治助力 “栖”业映彩“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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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19日 | ||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栖霞法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作为化解纠纷前沿阵地、维护社会稳定有生力量的作用,联合栖霞工商联、发改局出台《关于建立商事纠纷诉前调解联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并在栖霞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立栖霞市商事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室,踏出营商环境建设新“长征路”,为企业纾困解忧,维护企业商誉。 小案不小办,案由引重视 “感谢各位领导,这个纠纷标的不大,但要处理不好,对我们企业的信用来说就是灭顶之灾。通过调解的方式把问题解决,对我们企业来说就把损失降到了最小。”栖霞某公司的负责人姜经理在调解过程中如是说。 2023年4月的一天,栖霞法院立案庭李法官像往常一样打开网上立案审核模块,一则案由为“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的案件映入眼帘。涉诉的湖南某农产品有限公司与栖霞某公司、深圳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订立进出口代理合同,代理供给“鲜葡萄(红提)”水果出口业务。深圳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通过栖霞某公司完成金额为12万余元的出口业务,而栖霞某公司并未将货款及时支付。 了解纠纷基本情况后,考虑到企业涉诉会损害商誉,而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纠纷能够更好地保护企业信用,优化营商环境,李法官立即电话联系涉诉双方,征询各方意见,双方均同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诉前调解。 调解出奇效,保障靠制度 该纠纷由栖霞市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栖霞法院、栖霞工商联与栖霞发改局均派员列席旁听了调解过程,起初双方针对付款时间未达成一致,经过调解员调解,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一个月付清欠款、债权人放弃利息的调解协议。随后,双方对调解协议效力申请司法确认,栖霞法院当天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至此,本次纠纷在一团和气中圆满化解,两家公司还就下一步合作达成了初步意向。 “我们本来打算直接去法院起诉的,并做好了持久战准备,但是没想到现在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能这么快把纠纷解决好,给我们省下了很多的时间和诉讼成本。”湖南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对纠纷的圆满、高效解决表示十分满意和赞赏。 在旁听调解过程之后,栖霞市发改局吕建军副局长表示:“有了三家联动的工作机制,依托栖霞市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我们的纠纷解决机制更加完善,这也有利于提高本地企业的信誉。” 列席旁听的栖霞市工商联刘明海副主席表示,商事纠纷诉前调解联合工作机制的出台,让我们商会的调解工作有了制度保障,解决企业间的纠纷也更加高效、便捷。 保护需平等,法治是关键 “企业商誉是一个企业的立身之本。利用好诉前调解机制,多方联动保护企业信用,既是企业发展的要求,也是我们法院工作的要求。”栖霞法院立案庭李法官如是说。优化营商环境,要多方发力,栖霞法院近年来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联动各调委会与法院,前移纠纷解决阵地,在推进诉源治理的基础上,强化司法确认在权益保障方面的关键作用,为企业及其他当事人节约成本,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一针“司法强心剂”。 下一步,栖霞法院将继续立足纠纷调解中心,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通过对企业商誉的保护,切实解决涉企纠纷,营造高效、文明、平等、和谐的法治营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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