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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关于窗口单位开放时间安排及紧急事项办理方式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2月01日

  当前,全市上下高度重视、齐心协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项工作正在高效有序开展。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全市有关窗口单位适当调整开放时间,通过服务热线、网上平台、预约服务等多种方式,尽全力为广大群众提供贴心、便捷服务。现将有关窗口单位开放时间安排及紧急事项办理方式通告如下:

  一、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外开放时间延期至2月10日(正月十七)。2月3日至9日期间,广大市民可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等进行网上业务办理,也可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办理紧急事项。出入境业务暂停受理、审批、签发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团队旅游、个人旅游(含深圳“一周一行”)签注,恢复时间将另行通知。税务办理(其中2月份税务申报业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延期至2月24日)、不动产登记、社保服务、就业服务、医保服务等相关业务窗口一并延期至2月10日,如有紧急情况可向有关窗口电话预约办理(各窗口咨询电话附后)。

  二、交通运政服务大厅:对外开放时间延期至2月10日(正月十七),建议尽量推迟或延期到现场办理业务(联系电话:0535—5211802)。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对外开放时间延期至2月10日(正月十七),建议尽量推迟或延期到现场办理业务,提倡通过互联网端、手机APP进行远程申办业务(联系电话:0535—3375568)。

  四、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大厅:对外开放时间延期至2月10日(正月十七),建议尽量推迟或延期到现场办理业务(联系电话:0535—5223750)。

  五、公安局交警大队车驾管便民服务中心:对外开放时间为2月3日(正月初十),建议尽量推迟或延期到现场办理业务,提倡通过互联网端、手机APP进行远程申办业务(联系电话:0535—5413456)。

  各镇街区便民服务窗口可参照执行。

  

 

  栖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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