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人民法院“3.15”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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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3月15日 |
栖居燕来法为民, 霞光普照制如荫, 法律常识宣于您, 院庭之中传笑音, 三无莫买保安心, 一分一毫权不侵, 五味生活益千金。 
3月15日是消费者维权日,为进一步丰富消费者的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栖霞市法院积极开展消费者维权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增强群众消费信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上午9时,栖霞市人民法院宣传小分队的干警们就来到了文化广场,为来往的人民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看这扬起的笑脸,可不比今天的天儿差。 
现场共发送宣传资料350余份,接受人民群众法律咨询共计20余人次,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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