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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人民法院“3.15”普法宣传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3月15日

居燕来为民,

光普照如荫,

律常识于您,

庭之中笑音,

无莫买安心,

分一毫不侵,

味生活千金。

        3月15是消费者维权日,为进一步丰富消费者的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栖霞市法院积极开展消费者维权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增强群众消费信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上午9时,栖霞市人民法院宣传小分队的干警们就来到了文化广场,为来往的人民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看这扬起的笑脸,可不比今天的天儿差。

        现场共发送宣传资料350余份,接受人民群众法律咨询共计20余人次,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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