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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办小案 | “我的孩子有救了”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08日

“感谢执行干警的辛苦付出,这笔赔偿款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我的孩子可以继续治疗下去,我的孩子有救了。”

农历腊月十四,栖霞法院执行局外寒风凛冽,不时洒落几朵雪花,执行局内,执行干警王振东把40万的赔偿款交到了林某父母手中,看到孩子的救命钱就在眼前,二人紧紧握住了王振东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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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1飞来横祸

2020年8月的一天,史某驾驶小型客车与过路口的行人林某相撞,事故导致林某严重受伤。经交警大队认定,该事故史某负全部责任。经相关机构鉴定,林某四肢瘫痪,构成一级伤残。此时的林某刚刚高考结束,满心憧憬大学生活,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这个普通的家庭顿时陷入困境。

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林某父母将史某诉至栖霞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决史某赔偿林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0余万元(前期保险公司已按保险合同约定赔付,史某需自行承担5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因史某一直未履行相关义务,林某父母向栖霞法院申请对其强制执行。

PART 02迎难而上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执行局专业法官会议决定,该案由执行干警王振东具体负责。在得知林某目前仍在医院,急需该笔赔偿作后续治疗费用后,执行干警一刻不敢怠慢,迅速行动,对史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全面细致地排查。

经查,史某既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可供执行的财产也非常有限,这给执行工作带来了不小的挑战。执行干警与交警大队、车辆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多次沟通协作,逐步梳理出史某的现有财产,依法对其采取了冻结银行账户、限制高消费等系列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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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还有别的办法,再试试!”执行干警一边继续多方查找史某可供执行的财产,一边积极与史某沟通,当得知史某与妹妹关系不错后,他随即联系了史某妹妹,向其讲明林某一家因车祸一事面临的困难与窘境,史某不履行判决面临的法律后果,法理、情理“双管齐下”做工作。多次沟通后,史某妹妹表示,自己也无法一次性拿出这么一大笔赔偿金,希望法院和林某父母协商能否减少一部分。眼见执行迎来转机,执行干警立即将对方的想法告知林某父母,最终二人决定接受。

PART 03一次了结

初步调解意向达成,下一步就是确定具体方案。经过执行干警从中协调、反复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以下方案:史某家属先将40万元现金带至法院,交付林某父母,剩余10万元分期交付。图片5

农历腊月十四,双方按照约定来到执行局,办理赔偿款领取手续后,面对到手的执行款,林某父母激动不已,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从事故发生到案件执行完毕,这起长达四年多的纠纷至此了结。

本次交通事故赔偿款能够高效执结完毕,得益于栖霞法院人才梯队建设取得的成效。干事创业,关键在人,近年来,栖霞法院紧抓“人才建设”这个关键点,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加大青年干警培养力度,将更多年轻力量调至执行局、人民法庭等业务一线部门壮筋骨、长本领,为审判执行工作持续注入源头活水,经过锻炼,青年干警逐渐成为办案的中坚力量和主力军。

下一步,栖霞法院将以持续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为依托,持续树牢“小案事不小 小案不小办”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换位意识、“情同我心”的为民情怀和“到我为止”的责任担当,努力把每一个“小案”都办成暖心案、安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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