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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烟台市及各县市区 扫黑除恶问题线索 举报电话等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02日

为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在4月份已公布烟台市举报电话等的基础上,扩大公布县市区的举报电话等举报方式,并再次在媒体发布《通告》。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受理烟台市范围内涉黑、涉恶线索。包括: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海岛开发、海上养殖、作业生产等过程中阻挠开发、非法占海、敲诈勒索、组织渔船越界捕捞谋取利益、以暴力争抢渔场的“渔霸”“海霸”等黑恶势力。

7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8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9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2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3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收受贿赂、渎职侵权的等违法违纪行为。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特此公告。

烟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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